贵州省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———主任职责

发布者:茶学院发布时间:2018-03-02浏览次数:593

技术创新中心设主任1名,由理事会聘任,每届任期3年。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对理事会负责,其职责是执行理事会制定的决策和决议,具体如下:

①拟订技术创新中心基本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;

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运作方案;

③设置技术创新中心业务机构;

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;

⑤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及研究、产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等情况;

⑥组织实施研究、产品开发、生产、经营和投资等工作计划;

⑦组织实施国内合作和国际交流;

⑧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,决定其待遇奖惩;

⑨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